一、“还阴债”的基本涵义。所谓“还阴债”,就是阳间人士因前世不修、今世求财谋事或犯错等原因形成、亏钱阴间的债务,阴债又分为官债(人皮债)和私债,要通过烧纸钱、行善事等形式来归还的阴阳能量交换模式。二、“还阴债”的由来及其表现。“还阴债”作为一种民俗,在东亚各国都不同程度存在。在我国,江南地区的苏杭一带还阴债习俗的传承比较著名而久远。例如,苏州的上方山庙会一般定在农历八月十七,这一天相传是上方山“五通神”生日,旧时吴人有到上方山“借阴债”的习俗。借阴债的人为得到供桌上的4只纸元宝,要接受巫提出的种种条件。纸元宝借到后要放在家堂内几天,以是否瘪掉确定阴债借到与否。借到阴债,以后每年八月十七日要去上方山烧香“解钱粮”(还本付息)。本人死了,子孙还要继续清偿。民间有谚:“上方山的阴债,还不清”。旧社会借阴债者以下层社会人士居多;上海有些ji女也特意来苏还阴债。还债的方式,除焚香点烛外,锡箔近有采用印刷技术,印制冥府钞票而代之。此外,相传开封的大相国寺,就是隋末唐初的时候李世民为了还阴债而为前朝遗老乔相国所建造。